公司法定秘書(company secretary)在新加坡的核心職能為:確保公司遵守公司法及監管機關(ACRA、IRAS 等)規定的公司治理與申報義務;維護法定檔冊與會務記錄;作為與監管機構、審計師、銀行之間的聯絡人。主要法律依據見《公司法》(Companies Act, Cap. 50)及會計與企業管理局(ACRA)相關指引(https://www.acra.gov.sg;https://sso.agc.gov.sg/)。
主要服務清單(對照法律依據與常見時限) | 服務項目 | 法律/指引依據 | 常見時限 | 實操要點 | |---|---:|---:|---| | 任命/辭任與備案(向ACRA通報) | Companies Act;ACRA BizFile+ 指引(acra.gov.sg) | 通常變更須在14日內申報(以ACRA最新規則為準) | 提交所需文件、更新公司檔冊、通知相關方 | | 維護法定檔冊(董事、成員、秘書、股份、抵押) | Companies Act | 實時更新并保存于注冊辦事處 | 保持電子/紙質檔案可供檢查,備份記錄 | | 年度申報與年報配合(annual return/AGM) | Companies Act;ACRA 指引 | 年報與大會相關期限依公司類型而異;以ACRA最新要求為準 | 準備并提交所需表格、協助籌辦(或以書面決議代替 AGM) | | 公司治理支持(董事會/股東會議、會議紀要) | Companies Act | 視公司章程與法規要求 | 發出會議通知、草擬及歸檔會議紀錄、處理代理投票 | | 股權與資本變動(增資、轉讓、股權證、股東名冊) | Companies Act | 變動需及時記錄并在必要時申報 | 核查合規程序、準備股東決議、出具股權證書 | | 注冊控制人登記(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) | ACRA 指引(RORC) | 持續維護,公司需保存并在被要求時出示 | 輔助收集控制人信息、完成內部問卷與記錄 | | 審計/稅務/銀行對接 | ACRA、IRAS(iras.gov.sg)、銀行合規要求 | 審計須在法定時限前安排;稅務申報按IRAS時間表 | 協調審計師、準備財務資料、協助銀行 KYC 文件準備 | | 合規咨詢與風險提示 | Companies Act 與監管指引 | 持續 | 提供合規意見并提出整改建議 |
與審計與稅務的配合

參考資料(示例性權威來源)
新加坡法定秘書職能與實務要點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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